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生猪屠宰企业检验检疫协管员,6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检验检疫协管员工作,愿意遵守检验检疫协管员相关规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大厅
联系电话:0539-2930259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0539-2109727河东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或学历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聘人员须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edo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工作岗位地点分别是葛沟站2人、汤头站2人、郑旺站1人、太平站1人,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因放弃选岗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及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聘用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部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等事宜将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edong.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4、本招考简章由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