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及招聘概况
(一)第十三师交通运输局
第十三师交通运输局是十三师主管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工作部门。
(二)第十三师公路养护管理所
第十三师公路养护管理所为交通运输局下属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十三师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本次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
(三)第十三师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师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为交通运输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十三师辖区内交通客运管理工作,本次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
(四)第十三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第十三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为交通运输局下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十三师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本次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满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需要,本次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及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无事业单位编制,由十三师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按照《十三师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并参考十三师公路养护管理所、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同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以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最终批复为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2.十三师国企改革分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3.在十三师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9年7月26日):
1.十三师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工作(含备勤)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因个人原因,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清单》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9年7月29日—8月3日(公休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地点:
十三师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交通大厦三楼)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招聘岗位及条件清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名。
六、笔试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5日11:00。
2.笔试地点:十三师交通大厦三楼会议室。
3.笔试科目: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
5.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8月8日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
7.笔试成绩公布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8.缺考、有作弊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15日10:30。
2.面试地点:十三师交通大厦三楼会议室。
3.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2019年8月16日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栏中公布总成绩、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由十三师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考生在红星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十三师交通运输局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1.由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
2.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社区提供政审证明。
4.出现下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
(3)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
(4)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
(5)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
(6)受过刑事处罚或违犯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不适宜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者;
(7)因其他问题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
经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包括下列主要事项:招聘岗位及人数、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拟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拟聘人员体检及考察结果、监督人及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十三师交通运输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内由十三师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监督
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02-25650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三师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2-25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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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清单(以此为准).xls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