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及说明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派遣至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河东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以后出生),河东区常住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校学生(含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招聘岗位的1:5确定报名总人数,报满即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至报名点报名:
(1)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4)《河东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5)《诚信承诺书》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侧专设报名受理窗口(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
报名咨询电话:0539-2109727
监督电话:0539-8381627(法定工作时间)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结构化面试(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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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