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是隶属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法官教育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爱党爱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热爱法官教育培训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dfy.chinacourt.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gx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到最后一个工作日17:00止。
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根据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60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1:1.5的比例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法院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23212、0531-86323022
通讯地址: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人事处(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013
电子邮箱:fgxyrsc@163.com
七、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