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待遇
经考试通过后,参照《枣山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至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2楼)。
(二)资格审查
由广安无水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三)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等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广安无水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试用合格后,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无水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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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无水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广安无水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局(代章)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