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共招聘28人,其中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2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6人。具体工作岗位详见《2019年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条件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2019年8月1日前具有新河县户籍人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业务。
6、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有民政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
(二)应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人员。
3、高中以上学历(包括职高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4、2019年8月1日前具有新河县户籍人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有民政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bxinhe.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9:00至8月13日17:00。
3、报名地点:新河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19—4752735。
4、报名及要求:
(1)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请考生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有关公告,确保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方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共一场,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新河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有民政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如有体检、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新河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情况,审核汇总后,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bxinh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邢台市民政局备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及待遇
依照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到期后经三方协商同意再用再签。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补贴组成,基础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岗位补贴为专科及以下学历400元、本科500元、硕士研究生800元,聘期内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47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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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