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委托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微机。
5、南和本地户口。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录用。
(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县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以上学历(包括职高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南和本地户口。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三)其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政治上可靠,热爱社会救助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1、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3、3个月的试用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民政局及所在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连续一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8月3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4日至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祥和路118号(原西环路移动公司对过);联系电话:15031938828。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基层社会救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3)报名费100元。
4、2019年8月8日持身份证到博远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
1、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9年8月20日。
(六)政审
2019年8月22日—23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报考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采取摘牌的方式依次选择岗位;拟聘用的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不再选岗。
2019年8月25日,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政审、选岗情况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同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共三年)。
(八)岗前培训
2019年9月1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