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由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把关。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6个职位,30名事业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4.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发表的文章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5.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
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9年8月6日起在永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教育局门户网、永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程序,因考生不依程序导致报名不成功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s-zk.bftrs.com/)→2019年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阅读相关文件→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
8月15日起,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4.网上缴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5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建设银行网银),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8月17日17:00。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过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7:3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⑤在8月16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9:00发布各职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7.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18974635833(李老师)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为面试对象。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①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一科,内容为阅读与写作,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②辅导员岗位笔试两科,第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0:30,第二科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知识,测试时间为下午14:00-16:30。
③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育教师、化学教师、体育教师、普通话教师等岗位笔试两科,第一科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第二科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知识,测试时间为下午14:00-16:30。
④其他岗位笔试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4.笔试试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专家命题,总分为100分。所有命题、制题、运卷、保密、阅卷人员均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泄密责任追究。试卷保密保管按高考试卷保密有关要求执行。命题、制题、运卷、保密、阅卷、登分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2019年9月2日起在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9月3日8:00至16:00申请笔试成绩复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对象:9月5日公布资格审查对象名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持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机关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以依次递补2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五)面试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确定。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
①文字综合、图书馆管理员、档案管理员、会计、辅导员等岗位:结构化面试(考察综合素质)。
②体育教师、普通话教师等岗位:试教(中专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占60%)+专业展示(占40%)。
③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育教师、化学教师等岗位:试教(中专阶段相应学科教材)。
④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人员、网络电子设备管理员、数字媒体技术(后期制作)人员、影视编导摄影像、校医、灯光音响工程师等岗位:技能考核(考核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成绩合成与排名: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分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测。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查同意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要求
要严肃考试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加强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如发现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报考人员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永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考试。
投诉举报电话:0746-821100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46-8211022(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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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