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和要求见附表。
二、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南雁镇党群办206室,联系电话:0577-58100890;网络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nyz-zzb@163.com,将文件名备注为报名岗位+姓名,证明材料可面试时再提供。
4、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按要求填写《南雁镇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综合考评
面试,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六)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聘用科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雁镇党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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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