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五)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八)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2019年高密市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人才报名平台(http://www.gmrsj.cn:81/apply/index.aspx),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8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2019年高密市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4.报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请于9月2日9:00—9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招聘的每个环节都需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参加,请妥善保存。
5.招聘计划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应不低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方法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合计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要求,要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高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高密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并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挂职锻炼。聘用后,限专业招聘的人员直接安排到招聘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限专业招聘的人员先不到招聘单位工作,统一组织到镇街区挂职锻炼1年。挂职锻炼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相关待遇。引进人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和我市有关人才优惠政策;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帮助协调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入学入托,由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予以协调安排。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高密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密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高密市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高密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无关。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高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m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36-2630173、2322354
附件:
1.2019年高密市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