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从事教师职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资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寒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在寒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办法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95名、聘用制教师173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事业编制(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幼儿园教师)、聘用制教师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批录取的形式进行。2016-2018年寒亭区公开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可以报考本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
三、笔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19年7月3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1.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6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6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寒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4401号20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取得报考要求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1份;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时暂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时暂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人事代理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或应聘介绍信;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到专业(岗位),不需报具体单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聘用计划经研究后,增加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中国•寒亭”网站公布。
(一)笔试
笔试内容: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5
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技巧;试讲内容从报考相应学科教材中选取。试讲前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试讲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学科)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国•寒亭”网站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1.确定入围人员。事业编制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幼儿园教师)与聘用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
(1)事业编制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幼儿园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制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制教师录用完毕后,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聘用制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将通过“中国·寒亭”网站另行公告。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事业编制和聘用制教师选岗依次进行,首先组织事业编制教师选岗,放弃事业编制选岗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聘用制教师选岗。事业编制教师选岗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组织聘用制教师选岗。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寒亭”网站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制教师:列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制教师: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潍坊德信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各学校与潍坊德信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人合同,聘用教师聘期五年(第一个聘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可以参加寒亭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聘用制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单独指标参与教师职称评聘。
3.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根据《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鲁编办发〔2017〕4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幼儿园教师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享受事业编教师同等待遇,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编制部门予以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本校内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成立寒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在“中国•寒亭”网站和“寒亭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潍坊寒亭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寒亭”网站:http://www.hanting.gov.cn
咨询电话:0536-7262771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监督电话:0536-7251767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