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0周岁(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五)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3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25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打印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6)打印并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下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将电子版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打包发送至邮箱kfqrlzy2014@163.com。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所有应聘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生抽签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临沂经开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招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一年,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36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报个人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要每日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查询最新考试安排,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8800512
附件: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