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2、参加瓯海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瓯海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6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本次选聘服务年限计算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考人员在瓯海党建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经所在村(社区)、镇街党(工)委审核盖章后,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场向其解释说明。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职文件、历年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考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3、经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参照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88512790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58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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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