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消防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30名,主要从事接处警情、执勤值班、灭火救援等工作。合同制文员10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消防监督执法录入、消防宣传教育、会计等方面的辅助工作。招聘结束后,文员分配在支队机关工作,合同制消防员根据队员意向及实际情况分配到支队机关及各县(区)消防中队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思想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四)合同制消防员,男性,身体健康,18—30周岁,高中或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消防及部队退役人员、有体育专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等优先考虑。
(五)合同制文员,男女不限,18—3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写作、摄影、主持、歌唱、舞蹈等文艺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起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填写的《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文员)报名表》、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fcgsxfzd@163.com,报名时间开始后,支队每月对报名情况进行整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支队办公室0770-2824319,黄参谋13877017100)。
3、资格审查:
(1)由支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岗位适应度评价,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选,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
(2)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面试前3天内的行政班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海湾一号斜对面)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奖励证书、报刊作品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③填写好的《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文员)报名表》一式2份。
(二)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
1、面试: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六楼小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海湾一号斜对面)。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地点:支队训练场、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
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名称 |
考核地点 |
性别 |
考核内容 |
合同制消防文员及格评定标准(合同制消防员) |
体 能 考 核 |
支队训练场、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 |
男 |
仰卧起坐 |
40次/2分钟(50次/2分钟) |
立定跳远 |
2.2米(2.3米) | |||
3000米跑 |
18分钟(17分钟) | |||
女 |
仰卧起坐 |
30次/2分钟 | ||
立定跳远 |
1.6米 | |||
1500米跑 |
9分钟 |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政审及体格检查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进入政审及体检环节,确定选聘人选。政审由支队政治处负责,应聘人员应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体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政审通过后,由支队后勤处统一带往防城港市中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各项考核合格并通过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可根据发票报销),体检标准参照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条件。
(四)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谈表现,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及政审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聘用待遇。合同制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对拟聘人员,将安排到指定岗位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暨岗前培训期)。
1、工资。试用期间,合同制消防员、文员工资领取相应基本工作,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工资等待遇,基本工资逐年递增。
2、食宿。合同制消防员包食宿(轮休期间除外),合同制消防文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根据工作单位实际情况安排),统一在工作单位食堂就餐;
3、工作时间。合同制消防员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备勤值班,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担负执勤战备任务,每月轮休8天;合同制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视加班情况给予相应加班补助)。
4、服装。合同制消防员的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由支队后勤处或用人单位统一发放,合同制消防文员工作服装由支队后勤处统一发放。
5、合同签订。试用期暨岗位培训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单位)提出用人意见,本人不愿意及用人部门(单位)提出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各项条件符合且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的人员,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及待遇按照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文员)管理办法执行。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由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代章)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