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单位简介
番禺区救助安置中心是番禺区民政局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因查核不到户籍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
三、招聘职位:合同制工作人员。
四、招聘人数:1人。
五、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相应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职位表》。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py_azzx@163.com。我们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从中挑选部分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者,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联系人:陈小姐/谢小姐,联系电话:020-31135575。
七、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部门通知。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
(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四)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三)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九、聘用和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由番禺区救助安置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二)薪酬面议,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番禺区救助安置中心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