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配偶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
2.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8楼),联系电话:0571-64818630。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配偶及其他优抚对象还须提供退伍证、优待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则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从事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薪酬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0年8月22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此公告由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公开招聘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人员岗位表.doc
2019年公开招聘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