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8年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国家第一批88所重点高等院校之一,全国16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学校被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新疆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在9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学校的使命担当和历史责任,秉承“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和“爱国爱疆、团结进步”的新大精神,扎根中国大地、立足新疆大学实际,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为根本宗旨,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20余万名各民族专门人才,谱写了新疆高等教育发展的壮丽篇章。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860余人);全日制在读学生3.6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现有教师队伍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千人计划”(新疆项目)7人,“万人计划”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自治区天山学者40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5人、教学名师23人。
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56个,其中,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科技厅天山创新团队1个,教育厅创新团队10个;自治区资源共享平台1个。
新疆大学现有24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现有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哲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学校先后被列入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自治区高峰学科、7个自治区高原学科;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91个本科专业,包括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1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
情见招聘信息)。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7.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大学网(http://www.xju.edu.cn,下同)、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120.95.241.9,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8日。
七、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大学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120.95.241.9)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10:00-2018年7月16日22:00
(3)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网上报名后,由新疆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通过后,C101-C106岗位应聘人员需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在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120.95.241.9)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5.C101-C106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网址待笔试时间、地点确认后在新疆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120.95.241.9)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也可咨询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991-8585997。
八、考试
本次招聘分A岗、B岗、C岗,其中A101-A119、B101-B119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能力考试;C101-C106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岗位类考试。
(一)A101-A119、B101-B119岗位
A101-A119、B101-B119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能力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由所应聘学院(部门)自行确定考试方案,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报人事处备案。
(二)C101-C106岗位
C101-C106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岗位类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其他要求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成绩40%。由新疆大学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负责命题、阅卷等。
②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公布。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发布,考生需时时关注。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6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回答问题每题2分钟(2道考题)。
(2)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组长按考题进行提问,考生作答,评委根据赋分标准赋分,其他评委不另行提问,作答完毕,考生离场。成绩分值为100分,具体赋分标准:综合分析能力占25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应变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举止仪表5分、是否具有学生工作经历1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和新疆大学招聘网予以公布。
4.试工。根据笔试(40%)+面试(60%)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时间为1个月,试工岗位在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具体试工考核细则、赋分标准以及详细安排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或新疆大学招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
试工期为1个月,试工成绩与笔试、面试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试工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前期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试工成绩在试工结束后予以公布。
九、资格审查
1.C101-C106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审查,A101-A119、B101-B119岗位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
2.由新疆大学人事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出具的证明)、政审材料(由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提供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新疆大学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C101-C106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瑞新疆大学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招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和新疆大学招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新疆大学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