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3.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限须满8个月以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须满16个月以上);
4.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
7.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
3.单位同意报考的,但在编在册的公务员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天池计划,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单位不同意终止服务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等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报考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2019年8月21日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网上报名: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2019年8月23日10:00-9月2日18:30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
(三)笔试:2019年9月21日
(四)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9月27日10:00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
(六)面试: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
(七)总成绩公布:2019年10月26日
(八)体检:2019年10月29日-11月1日
(九)考察:2019年11月1日-11月6日
(十)公示: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
(十一)聘用:2019年11月18日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州党建网(http://www.xjcjdj.cn/)-公示公告;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9年8月21日,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0.229.66:9999)报名。报考人员可自主就近选择笔试地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缴费时间:2019年8月23日10:00-9月2日18:3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名24小时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供缴费、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选择的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各报名缴费点详细地址见附件6)。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每天缴费截止时间为18:30。州招聘办次日面向社会发布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依据考生上传的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相关信息等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19年9月27日10:00,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地点在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即到);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审核;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2019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详见附件3)、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3.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4.招聘单位所在地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5.“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学籍证明;
7.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8.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须提供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市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分别由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负责通知。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9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要求: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参加面试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总成绩公布
2019年10月26日,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考生于2019年10月27日10:00-10月28日18:30到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分批次组织实施,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2019年11月6日前,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部分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施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全部(除特殊岗位人员外)选派到基层帮助工作。其中:州直部门(单位)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木垒县帮助工作;各县市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所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帮助工作。帮助工作时间为1年。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帮助工作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职位,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不变。
(三)考生可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2357530;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33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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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