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经开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8月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条件
(一)招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4.坚持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发布招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招考简章时间:2019年8月18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8月25日。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26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8月28日。
5.面试时间:2019年9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6.体检时间:2019年9月7日。
7.考察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13日。
(二)具体要求
1.发布招考简章信息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通过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www.ale.gov.cn)、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及其他事项通知由经开区电话通知。
2.报名条件
凡符合招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进行报名,并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经开区工作人员,凡在简章发布日已在经开区工作满6个月,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可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年龄计算时间:各职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
(2)报名地点: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东199号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塔里木大学南门对面)二楼,联系电话:0997-4688321。
(3)报名费和考试费:此次报名、考试不收费。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审查。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均为国语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要求
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合,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进入考场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6日
上午:10:00-12:00,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楼新会议室,如有变动由经开区电话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的实际情况,面试对象的确定由经开区审核研究确定。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国语作答。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详见面试手册)。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人及监督电话情况等。
(八)聘任
公示无异议,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经开区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经开区纪工委对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开区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采取绩效薪酬制,公开招聘人员绩效薪酬标准按照聘任岗位职级确定,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三)聘任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7—4688321
监督电话:0997—4688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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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