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对本村、社区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本村、社区的集体工程实施进行监督;
3.负责对阳光村务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的收集、录入、更新;
4.负责对本村、社区违法违纪案件的执行,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对问题线索的初核和调查;
5.负责收集本村、社区民情民意,对本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6.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计划共招聘12名村、社区专职监察联络员,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懂电脑运用;
3.热心于村、社区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街道和村社基本情况;
4.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的意见、建议;
5.户籍在余杭区中泰街道,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8月30日至1984年1月1日出生),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退役士兵等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村干部、村监会成员、村(居)务工作者及其直系亲属和配偶;
2.长期在外经商务工不能正常履职人员;
3.因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人员;
4.街道聘用或辞退的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按职位招考,并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泰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中泰街道办事处A楼106室,报名电话:0571-88637238。
3.报名须知:报名时随带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必须在中泰街道范围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是退伍军人的随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街道审核领导小组,会同纪检、组织人事、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点),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由中泰街道在余杭区政府政务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即与所在村、社区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管理使用
(一)工资福利待遇
原则上参照村(居)务工作者工资待遇。
(二)管理考核
聘用人员由街道监察办和所在村、社区双重管理;按照上级关于专职监察联络员的相关任职规定进行管理考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