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77名。详细情况见《2019下半年布拖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面向本县范围的卫生类考生,需提供2018年8月30日之前迁入本县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夫妻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结婚证)或父母其中一方在本县工作、退休的(需工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也可以报考面向本县卫生岗位;
5.考生须为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6.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涉毒行为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8月31日至9月5日24:00时,
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选择加试彝语文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布拖县政务中心四楼。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根据《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报名时的技术问题的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3.资格初审。8月3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6日24:00时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9月5日24: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8月31日至9月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有关情况于2019年9月12日在布拖县门户网站[http://www.bt.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8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五)加试彝语文报名
加试彝语文的岗位,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网上审核及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携带报名表到现场报名并缴费,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四、考试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考生可选择性加试《彝语文》。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分类详见一览表。
1.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乡镇卫生岗位
选择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医学基础知识》×50%)×90%+政策性加分+《彝语文》×10%]×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
选择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90%+《彝语文》×10%]×60%+《面试成绩》×40%
考生违纪、缺考1科或1科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25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26日至2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布拖县政务中心四楼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6)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2009年在我县从事默沙东项目的临聘人员,临聘期限满且临聘期内年度均考核合格的加6分,服务期不满3年的不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卫计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加分处申请加分;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件。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面向本县范围的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A、布拖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布拖工作或退休)的,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户籍已转入布拖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夫妻一方在布拖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6.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专业(卫生类岗位)面试平均成绩80%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一律不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如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布拖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对违反《合同》及《协议》规定的人员,按其规定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体检等均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布拖县人社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布拖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834—8531143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4—8531911
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834—8531247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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