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临床医生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5日。
2.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箱:371443507@qq.com
3.现场报名者,可本人到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要提交电子版的《报名应聘登记表》(附件1)和近期的正面免冠电子版相片一张。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提供纸质版的履诺签字报名表,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下同)。
3.在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前,要提供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合格,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无误后,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及面试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专业测试及面试
1.专业测评由考生进行竞聘展示(包括①个人教育背景;②工作经历;③临床技能等)。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测评并评分。如果考生超出5名以上,进行笔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
3.考生总成绩由专业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6:4合成,根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程序(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由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三)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人选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在相近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对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七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进入试用期。
七、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考生要和医院签订《试用期承诺协议》,试用满3个月,方可离职。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协议。按聘用人员管理,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规定转入编制周转池。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区卫生健康委及区委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徽州区卫生健康委0559-3584900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559-3516201
医院地址: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永佳大道592号
报名科室: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559-351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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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