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会计(专技岗位)职数1名
出纳(专技岗位)职数1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财务会计
1、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帐册的管理;
(2)负责各项税务、财政申报;
(3)负责财政系统相关工作;
(4)负责各业务部门项目预决算;
(5)负责固定资产财务工作;
(6)负责财务资料的归档。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3)熟悉财务政策和业务,熟练会计计算机操作;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认真执行财务规定和政策;
(5)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6)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者优先。
(二)出纳
1、工作职责:
(1)负责财务资金的管理;
(2)负责与银行对账工作;
(3)负责各类票据的管理;
(4)负责经费报销和薪酬福利发放;
(5)负责文书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财政学类专业;
(3)熟悉出纳流程性事务,且会计电算化、办公软件操作娴熟;
(4)具有3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服务热情,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认真执行财务规定和政策。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wbzp@shwgpx.org邮箱,邮箱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报名材料1考生下载《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请按照报名表模板填写,word版本);报名材料2《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生成一个pdf/word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招聘条件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54107078
监督电话:23115565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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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