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协管员简章
为加强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特面向社会招聘2名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财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2名,主要负责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财务数据核算、统计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业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公室(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2楼210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青秀区劳动保障系统招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
(四)报名咨询电话:0771-5566100。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政府一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青秀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合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次年合同期限按照城区相关规定再行考核签订。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工资:2800元/月。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附件:青秀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