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是:为省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提供场所和服务;建设和维护政务数据资源平台;落实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改革措施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3.18-35周岁(1983年9月7日至2001年9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9年9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省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根据所学专业课程对照招聘岗位专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7日9:00至9月15日17:00。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将在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4.网上缴费:考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7:00,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请报名人员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9: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50分,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培训机构。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可于9月25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查询。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和河北政务服务网官网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政务服务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635587、66635573(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635575(省政务服务办机关纪委)
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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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