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法律援助服务人员14人,工作区域为基层司法所,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
(三)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热心公益事业,服从分工调配;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莒县城区青年中路1号(大转盘东南外贸招待所三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633-7773958联系人:邢会芳
0633-7775988联系人:王均一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莒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需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报考者);以上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应聘人员;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会同莒县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会同莒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www.jxjqlw.com)公示。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需缴纳70元的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考试工作结束后,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组织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莒县司法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二)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工资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www.jxjqlw.com)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应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及期满后工资总额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3、聘用期间,莒县司法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成绩及相关通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简章由莒县司法局和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莒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莒县司法局
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