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定向招录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户籍在平山县,或配偶户籍在本县且长期在本县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临床类医学专业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乡村医生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三、定向招录人数
定向招录42人,其中:古月镇2人、营里乡2人、小觉镇5人、西柏坡镇2人、孟家庄镇1人、观音堂乡1人、下口镇2人、杨家桥乡4人、大吾乡1人、东王坡乡2人、岗南镇1人、南甸镇1人、下槐镇1人、蛟潭庄镇4人、苏家庄乡5人、合河口乡2人、温塘镇6人。
四、定向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3日,在定向招录乡镇卫生院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申报材料
1.河北省乡村医生定向招录报名表;
2.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定向招录初试
9月5日前,由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具体事宜由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确定。
(四)组织人员体格检查
9月10日前,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定向招录岗位数量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参加业务能力培训。
五、注册发证上岗
(一)组织培训、统一考试
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业务能力培训3个月,经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考试。
(二)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对社会及拟招聘岗位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拟招录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聘用。
(三)注册发证上岗
12月25日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已聘用人员在河北省乡村医生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并颁发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正式上岗执业。
六、有关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整个招录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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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