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岗2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协作以及服务创新精神;
3.录用人员须服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统一调配。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验操作技能;
3.年龄35周岁以下,安远户籍;
4.具有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证书,有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5)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有身体残疾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9月13日(工作日接受报名),具备条件的人员发送邮件投递个人简历或直接到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县城北工业园)报名。
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邮箱:181275056@qq.com
联系电话:15970910622陈先生
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多于招聘人数,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进入实践技能考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招聘人数,则免于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对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的直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聘用。
(三)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实践技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实验室实践技能操作。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若达不到该比例规定人数的,视情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总成绩=实践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者,从事相应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再由体检对象本人到安远县人民医院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政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政审。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提出聘用意见建议,提交县市监局党组集体研究。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核政审情况,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大院内公示7天。
四、办理用工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五年,在服务期内违约的需缴交违约金5000元。聘用人员要服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工作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3850元/月人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安远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37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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