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在我县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含服务期,即2014年7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期满,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我县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不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具体职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资料。
1、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9月10日起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赣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7.jxpta.com/)和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FXRSJ)发布本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从2019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信丰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县卫健委B栋104室)。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1)《报名表》(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9年8月31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与职位有关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6日,领取地点:信丰县卫健委C栋二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医疗基础知识、岗位匹配(医德医风)、服务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以学历高的优先;若同分的人员学历、业绩条件均相同时,以实践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长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下发聘用批准文件(事业编制),县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三、咨询与监督
县卫健委:0797-3303213
县人社局:0797-3339201
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97-33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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