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所需各类人才,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
儋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四)本次公开招聘学历应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学历。具体见附件1《儋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五)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我省2018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七)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八)其它条件
2018年、2019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对口应聘,乡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可暂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经聘用,2018届1年内、2019届2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被聘用时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之日算起。
2.工资福利待遇按儋州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考,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72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08:00—10月22日下午18:00(7个工作日)。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
(1)《儋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中专学历无需上传此项材料);
(6)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7)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笔试开考比例为1:2(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告条件人数之比),其他单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60%)和公共科目(占40%),公共科目包括公文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卫生政策。笔试结束后,划定入围分数线,并公告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为1:2,其他单位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成立考察小组,前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招聘2个职数以上的职位,按各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且在儋州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选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其他相关事宜,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98—23315854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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