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1. 院属企业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招聘测绘部技术员2名、工程部技术员2名;
2. 院属企业三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副总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测绘部技术员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40周岁以下,测绘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职称优先;
(4)有测绘技术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二)工程部技术员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4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岩土)、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
(3)有土木工程(岩土)、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及相关专业职称优先;
(4)有岩土、地质等工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副总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45周岁以下,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有房屋鉴定、抗震验算、结构检测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南海网、南海网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7日。应聘者可通过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相应证明、证件的图片作为附件,发送至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人事负责人邮箱13876663010@126.com。联系电话:13876663010;0898-88272133。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
2.审查内容:应聘者《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及其他相关材料。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按当天到场顺序进行,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等候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做出是否录用的建议,并将拟聘考生基本信息、面试情况、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汇总报局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
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院属企业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三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到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签订合同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五、招聘工作要求
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827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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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