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本次招考所明确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只作为报考条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具有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所报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到2019年10月13日,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8、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9年10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县内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及县卫健系统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五、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2019年10月长沙县卫健局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1、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修改。
2、资格初审
由县卫健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7: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00-10月18日下午16: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50元/科,网上缴费限使用微信支付)。
4、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5日9:00开始在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因公开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并及时与县卫健局人事科联系办理退费手续。
6、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招聘岗位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卫健局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向长沙县卫健局人事科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审
1、笔试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资格复审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长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岗位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各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招聘岗位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低入围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分为业务能力考察和综合考察两部分。业务能力考察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在各招聘单位进行,时间为5天。
3、业务能力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员。综合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组成考察组,对业务能力考察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综合考察。
4、当业务能力考察或综合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不再进行递补,则该岗位可空缺。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3、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所有录取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录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社局和长沙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5702、0731-84012938(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报考咨询
长沙县卫健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31-84012368,
传真号码:0731-84015788(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社局和长沙县卫健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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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