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长丰县农业农村局2019公开招聘动物卫生监督辅助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长丰县农业农村局2019公开招聘动物卫生监督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11月2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11月3日12: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1月5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改报后,考生可于11月14日至15日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畜禽检疫防疫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相关知识等,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下同。),笔试成绩达到5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宣布分数。
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
笔、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有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在同岗位考生中等额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人力资源公司依法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年人均薪酬待遇为5万元(包含社会保险)。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对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如有人员空缺,及时依据相关程序,择优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1—66680870(县农业农村局)
0551—66671050(县人社局)
报名故障咨询:0551--6512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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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