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梅岭三八女子民兵班”女民兵
二、招聘人数:7人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南雄市人民武装部的工作任务,军政训练、育林护林、驻地礼仪等。
(2)通过专门的培训,担任南雄市政务导游,主要负责我市红色文化旅游景点的日常维护和讲解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具体条件:年龄23周岁以下,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28岁。
(四)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的女性。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56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2、三年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女民兵工作经历可作为乡镇工作经历。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5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65666,联系人:张燕。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南雄市人民武装部和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只采用面试的方式。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十一月在南雄市文广旅体局会议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三)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雄市人民武装部和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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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武装部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