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巩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10名(男女不限;文秘类专业优先,从事过垃圾分类工作或熟知垃圾分类知识的优先)。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专业要求:文秘类及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今年为190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部分),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一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届毕业生需学院出具应届生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报名表一份(贴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休息日除外),地点:巩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巩义市联通公司369号十二楼121室),电话:0371-64353329。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及专业相关知识。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面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招聘简章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ngyishi.gov.cn/)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4353329。
点击下载>>>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