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聘用名额及岗位
茅箭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1名;
茅箭区网信中心1名;
茅箭区融媒体中心1名;
茅箭区招商服务中心2名;
茅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名;
茅箭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1名;
茅箭区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1名;
茅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名;
茅箭区价格认证中心1名。
二、考核聘用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2016年以前(含2016年)茅箭区目前仍在职在岗且于2019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茅箭区委组织部和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察人选,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卫健局等单位意见。
五、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茅箭区委组织部和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十堰市茅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委组织部组织股:0719-8795997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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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组织部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