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特别是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985或者211院校毕业生优先。
5.身体健康,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二、招聘岗位、名额、要求
详见附表。(点击下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tjddzxrsc@163.com,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姓名-学位-专业-学校-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博士-构造地质学-中国地质大学-应聘地质矿产技术岗。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取得的各阶段资历、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体检报告(当地三级甲等医院);参加的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其他获奖证书、证明等。报名时提供扫描件,面试时核验原件。应聘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地调中心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对考察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其他
1.拟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及天津地调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84112808、84112948
邮箱:tjddzxrsc@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天津地质调查中心人事教育处
邮编:3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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