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环境,配合外出检查;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港尾镇河长办,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18960093082。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附照片)一份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由港尾镇人民政府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政审人选,并由港尾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港尾镇人民政府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七、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每月2400元(包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每月600元,做为年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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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