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fjhospital.com)上公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1日(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招聘主页(http://www.fjhospital.com/“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网络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应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拍照件,格式为jpg)。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三)网络资格初审
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及网络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首页(http://www.fjhospital.com/“用户中心”)查看报名初审结果是否通过,是否需要补充提交相应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现场确认
1.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1份完整履历材料及报名材料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报名无效(外地报名人员应先行网络报名后,再邮寄相关材料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做现场确认,接收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经网络报名后,在现场确认时由我院工作人员当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确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楼三楼307室)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78003、87855707。
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jhospital.com)“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考试、面试办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技能测试环节,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3.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所有岗位的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4.医院成立面试小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试面试考核工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面试全过程予以监督。监审科电话:87878035,人事科电话:87878003。
5.考试工作安排: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安排(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fjhospital.com),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确定人选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员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出现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考试面试成绩无效,因未参加医院统一安排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编制外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院同类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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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