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执法队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男不低于170厘米,女不低于158厘米);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4楼)。
联系电话:18779236644,联系人:朱美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4、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最低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市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有关待遇
1.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签定三年劳动合同,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为2300元/月。
九、其他
1、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共青城市政府网站(www.gongqing.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聘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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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