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工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党政办公中心7号楼7508室(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现场直接报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座机:2797508,手机:18745279089、13945239915
4、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4)报名表1份(公告网站中附件2);
(5)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
(6)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面试等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查看,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依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招聘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局第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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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齐齐哈尔市工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