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深圳建设成为辐射全球、在粤港澳大湾区有广泛影响力和聚集能力的金融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正式批准成立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是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并主管的二类事业单位,以“构建一流湾区智库,打造最佳金融平台”为目标,为深圳金融开放与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持、监管支持和人才支持。
研究院的主要职能为:依法接受委托承担地方重大金融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开展金融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工作;开展金融人才引进培育、金融业务知识培训、金融从业教育等服务工作;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受委托承办金融招商引资、金融论坛组织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区地方金融控股平台有关支持服务工作;承办金融监管部门、市区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等。
二、招聘岗位说明
(一)创新研究部研究员2人
1.岗位职责:
(1)根据研究院课题研究计划,高质量地开展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2)集合国内外学术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智慧,组织课题专家团队,落实课题研究委托业务
(3)跟踪国内外金融行业重要动态,组织行业论坛
(4)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要求:
(1)法律、经济金融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知名院校毕业
(2)3年以上政府综合研究部门、宏观经济及金融类智库、大型金融机构研究部门工作经验,精通公文写作和研究报告撰写,有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文章
(3)高度的责任心和结果导向的工作风格,团队协作精神,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二)金融服务部副总监1人
1.岗位职责:
(1)制定金融服务部业务发展战略
(2)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业务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及标准规范
(3)整合行业资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金融规范引导和监管辅助工作,指导金融行业机构、企业开展金融稳定发展相关工作
(4)统筹部门日常工作,搭建人才梯队,建立健全人员培训考核机制
2.任职要求:
(1)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知名院校毕业
(2)8年及以上政府部门、大型金融机构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和团队管理经验
(3)高度的责任心和目标导向的工作风格,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人才培训部副总监1人
1.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业务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及标准规范
(2)整合行业资源,对接市/区各级政府金融主管部门和相关产业部门的人才培训与发展的需求
(3)统筹培训项目的设计、课程开发以及培训项目的交付
(4)统筹部门日常工作,搭建人才梯队,建立健全人员培训考核机制
2.任职要求:
(1)经济金融、管理、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知名院校毕业
(2)8年及以上政府部门、大型金融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和团队管理经验
(3)高度的责任心和目标导向的工作风格,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四)信息技术部副总监1人
1.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及标准规范
(2)统筹研究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搭建信息技术人才梯队,建立健全团队培养、考核管理机制
(3)在业务战略的指引下,指导业务团队运营维护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以及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
(4)在业务战略的指引下,指导业务团队开发运维其他金融平台系统,推进金融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为深圳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2.任职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知名院校毕业
(2)8年及以上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大型金融机构IT系统平台建设、实施、管理经验,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5年及以上项目和团队管理经验
(3)高度的责任心和目标导向的工作风格,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简历投递及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zhangjun@shenzhen.net.cn;简历投递截止2019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755-23943917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