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岗位需求与招用条件
(一)人员岗位需求与具体要求。
见附件
(二)招用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有大局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热爱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的)。
6.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一定程度的工作加班以及到基层开展检查工作。
7.须在2019年11月1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
2.报名资料:(1)《2019年增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用(雇)聘员报名表》(见附件1);(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岗位编号+区委政法委机关(雇)聘员报名资料”命名),压缩文件夹后发送至:zclsryk@gz.gov.cn,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招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与招用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招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如未收到短信通知,可致电我委(联系电话:020-32829165),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三)招用方式。
岗位招考流程包括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等。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卷面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分,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卷面总分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拟面试对象需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详见附件2)到招用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环节。凡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体检。由招用单位组织。面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个工作日内向区委政法委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招用单位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社会实践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考察对象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公示和招用。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规定予以取消招用资格或作出其他相应处理;对反映不具体或不属实的不予受理;符合招用条件的,经公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三、工资待遇
按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纳入政府(雇)聘员管理,年工资待遇参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6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20-3282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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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增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用(雇)聘员报名表.doc
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人员岗位需求与具体要求.docx
增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