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4年11月29日至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11月29日至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各年度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四)历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127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62名,县直事业单位37名,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8名。招聘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9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rpsyzp)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8︰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审。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能否通过报名初审,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在报名截止前,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均须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证明材料须于2019年11月29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6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5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统一集中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应聘潮州市饶平县技工学校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1.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饶平县。
4.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再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
六、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