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12月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6.中共党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清远国际会展中心4楼佛冈厅(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20号国际会展中心东门)。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清远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读证明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
(六)资格审核
由市委网信办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信清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信清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中共清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20862,监督电话:(0763)3320693、(0763)332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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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清远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清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