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169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我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博士经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后可转为我院事业编制员工。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2019年12月6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投递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行政办公楼)4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752-2288111,邮政编码:516001)。
3.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生无需提供);
(4)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序号+岗位,例如:1神经内科医师。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的邮箱或手机信息。
(3)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初筛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初筛。初筛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不小于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考试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并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2月13日前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用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全日制博士免试用考核,直接进入面试。
1.试用考核
考生须到报考岗位相关科室进行为期一周以内的科室试用考核。考生按照医院约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主管职能部办安排考生到报考岗位相关科室参加试用考核。免试用考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试用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科室试用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50%。考核科室根据考生工作表现、专业水平测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分与评价。总评为差、考核期间有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纠纷者一律不予聘用。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3。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试用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试用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医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应聘者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医院网站“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目中,请留意查看。
(二)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咨询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288163。
(四)监督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委,咨询电话:0752-228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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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