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毕业生,泰美、杨村镇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各1名。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目前在聘在岗的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优秀的,经县残联考核评估,确实胜任专职委员岗位工作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到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及福利等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的工资标准。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本镇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残疾人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范围和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2.坚持户籍属地原则。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均须在本镇内产生(以户籍为准)。
3.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残联遴选、推荐人员、面试,审核。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招聘公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2019年8月20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可到户口所在的镇残联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本人残疾人的:报名时提供《博罗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2.本人是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报名时提供《博罗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与残疾人是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3.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各镇残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非报考人员本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电脑操作和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残联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公文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电脑操作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电脑操作。文字输入和表格制作。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和电脑操作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可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或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残疾人联合会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由各镇(管委会)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残联聘用,首次聘期为一年。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对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专职委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由县残联负责,日常的管理与考核由所在镇残联负责。
(四)残疾人专职委员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博罗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
联系部门:杨村镇残疾人联合会、泰美镇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杨村镇残联电话:0752-6691324
泰美镇残联电话:0752-6605451
点击下载>>>
博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