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行政事务辅助岗位人员
1.具有“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经验。
(二)工勤岗位人员
1.具备高中同等或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3.相貌端庄,谈吐清楚,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有从事餐饮行业身体条件;
4.能适应清早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任用的。
二、招聘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后发邮件至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务邮箱:jgswglj@szlhq.gov.cn,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55-23338610。
如有其它材料也请作为附件一并投递,如:本人撰写的文章、获奖证明、相关工作能力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通过报名情况筛选确定参与适岗能力测评人员,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请在参加适岗能力测评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体检
参照招录事业单位职员录用相关标准要求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与管理
(一)根据应聘人员适岗能力测评、资格条件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员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后,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薪酬福利参照龙华区有关聘用人员岗位指导标准执行,住房保障可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申请。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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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