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
事业编制人员24名(其中医护人员13名,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招考方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考。
2.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要求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1984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5.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
2.报名地点:双清区卫生健康局(邵石路麻子洼,联系电话0739-5262213)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
4.准考证领取地点:双清区卫生健康局(邵石路麻子洼,联系电话0739-5262213)
5.报名事项:
(1)报名者持相应学历证书、近期红底1寸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及《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其中报考医护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报名表自行在双清区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见附件3)。双清区区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本区外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按岗位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三)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四)综合素质测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
3.笔试内容
(1)医师岗位(临床医师、妇科医师、中医医师)参照2019年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考试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检验士岗位参照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相关医学检验专业基础知识;医学影像岗位参照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相关医学影像学专业基础知识;护士岗位参照2019年国家执业护士考试大纲考试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人员比例的确定
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入围人员资格现场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医护人员的需同时按报考岗位条件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6.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医护人员面试采用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内容。
(五)体检
1.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实际参加体检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数,则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
2.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任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含试用期),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双清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5270973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双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739-5261823
六、未尽事宜,以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最终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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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清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布表.docx
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