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政治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2.学历要求: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4.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者建德市生源应、历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5.女性,身高160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善于交流。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7.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凭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至民政局四楼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相关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参加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程序。
4.组织面试:市民政局组织面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通过的予以聘用。
6.聘用:拟聘人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建德市民政局工作,执行建德市财政局核准的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将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在面试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递补。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4.联系及咨询电话:0571—6472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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